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6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6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的公告)
公告〔2025〕216号
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关于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的公告)。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7日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814670/index.html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概况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前身是1983年批准成立的“国家经委木材节约办公室”,1988年更名为“物资部木材节约办公室”。1993年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公益性事业单位,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局、国家经贸委等部门,现为国务院国资委委属事业单位。
中央编办核定的宗旨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节约代用技术服务。
“双碳”战略背景下,中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木材资源的高效利用、高值利用、循环利用及经济合理代用,以推动“中国现代木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依托中心实验室被授权的国家级木材质检中心、归口管理的国家创新联盟等“国字号”平台,坚持面向行业、服务地方,构建可持续的木材供应链产业链,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全国现代木业集群洽谈合作、共谋发展,联系电话:010-687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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